各教学单位:
为提升实验教学质量,建设一批具有本校特色、有创新性、有显示度的实验指导书,加快构建具有学校特色的实验教学体系,充分发挥实验教学在应用型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作用,根据《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实验教学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2024年实验指导书立项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单独设置的实验课程、有课内实验的课程。重点支持有创新性、有显示度、受益面大的实验指导书。
二、编写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应紧密结合教学改革需要,突出专业特色和人才培养重点,制定实验指导书建设规划。
(二)实验指导书编写对应一门实验课程,实验项目数量、学时要求,原则上须与实验教学大纲一致,能够对课程实验教学活动的开展起指导作用。
(三)实验指导书编写周期为6个月。
(四)实验指导书建设项目负责人(主编)应是实验教学经验丰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实验教师和实验室技术人员,并指导过该课程实验3年以上。
(五)实验指导书项目建设实行项目负责人(主编)制,项目负责人(主编)负责实验指导书项目的整体规划和实施、接受学校的中期检查和评估验收。
(六)申报立项,原则上须是目前无正式出版教材或有正式出版教材但内容体系不适合教学要求,确需适当补充的。
(七)鼓励建设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多种介质综合运用、表现力丰富的新形态、数字化实验指导书。
三、立项程序
(一)实验指导书项目负责人(主编)填写《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实验指导书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所在单位初审合格后,于2024年11月20日前,向实验教学管理中心递交《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实验指导书建设项目申报书》《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实验指导书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
(二)实验教学管理中心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经学校批准后立项实施。
(三)学校对批准的实验指导书项目,按照校级教改重点项目给予成果认定与经费支持。
(四)项目建设完成后学校将进行实验指导书结项验收,验收合格的实验指导书以学院内部讲义形式使用,并遴选质量较高的项目进行出版。
联系人:何静 电话:18805235035
邮箱:syjxglzx@ccibe.edu.cn
附件1:《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实验指导书建设项目申报书》模板
附件2:《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实验指导书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模板
附件3:《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实验指导书》模板
实验教学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