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何大海、董志
成 员:实验教学管理中心、教务处、信息技术中心、科研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各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实验教学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实验教学管理中心负责人兼任。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教育部和重庆市委、市政府以及各级主管部门关于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战略部署;统筹协调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发展规划和管理机制;处理实验室安全应急事件。
重庆对外经贸学院
2025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