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实验教学工作,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根据《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实验(实训)教学管理办法》(渝贸院发〔2024〕226号)《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2024〕— 1)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实验(训)教学(以下简称实验教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制订实验教学计划,落实实验教学任务
各专业严格落实人才培养方案,安排好本学期各类实验教学工作。认真核查本学期实验教学计划在学时、学分等方面是否与人才培养方案一致,全面检查所开设实验课的实验教材(实验教学指导书)、实验教学大纲等教学材料是否齐全、规范。
二、强化组织领导,做好实验教学保障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扎实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对实验室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立行立改,为师生提供安全的教学环境。
(二)实验指导教师做好实验教学备课工作,实验技术人员做好实验设备的检修调试、实验耗材的准备工作,首次开设的实验项目及时做好预试工作。
三、规范实验教学运行,提升实验教学质量
(一)实验指导教师应严格按照实验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开展实验教学,有序组织实验课堂,严格实验考勤,认真指导学生完成实验,及时填写实验室运行记录本、批阅实验报告、记录实验成绩。
(二)实验教学计划的变更必须严格履行申请和备案手续,严禁私自停课、调课、换课。
(三)实验结束后,学生认真撰写完成实验报告,指导教师及时批改实验报告。各实验教学中心定期查看实验项目执行进度,督促教师按计划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四)实验指导教师应做到实验讲解清楚,实验目标和内容要求明确,示范操作规范,指导实验认真负责;学生操作规范,数据记录准确、真实,教学秩序良好。
(五)学期末做好实验教学资料归档工作。归档资料包括:实验教学任务书、实验课表、实验报告、实验成绩单、实验室开放记录、实验教学成果等。
四、加强实验室开放,提高实验室利用率
各实验教学中心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现有的实验仪器设备、设施条件等资源,加强开放共享,为教师科研、学生竞赛和社会服务等提供实验条件,不断提高实验室利用率。
五、强化数字赋能,推进实验教学过程管理
全面推进实验教学管理数字化转型,服务三个校区实验教学协同运行。实验课程信息已关联至实验教师账号,完成自动建课,实验指导教师须在本学期第3周前,登录实验教学管理系统,依据实验教学大纲,将实验项目录入课程下。实验项目名称、数量应与实验教学大纲保持一致。实验指导教师按照教学计划,组织开展实验教学,督促学生完成实验报告等环节。各实验教学中心动态监控各课程实验教学进度,确保实验教学质量。
六、材料归档及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5年9月26日前将本学期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任务书、2025年秋季学期实验(训)课程明细表等材料提交实验教学管理中心(A校区950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独立设置实验课教学大纲及附件的纸质版,经签字盖章后交A9503办公室,电子版传指定邮箱;课内实验课教学大纲及附件仅传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柳荻秋 电话:64289940 邮箱:syjxglzx@ccibe.edu.cn
附件:1.实验教学大纲模板
2.2025年秋季学期实验(训)课程明细表模板
3.实验教学任务书模板
4.实验教学管理系统使用说明(教师版)
实验教学管理中心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