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号)要求,充分调动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切实提高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学校拟开展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优秀实验室安全管理员
全校专(兼)职实验室安全工作人员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承担有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相关单位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实验室安全管理员
1.从事实验室安全与管理岗位工作,有较好的业务素质和较强的业务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岗位职责,全年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认真组织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宣传工作,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3.自觉组织、督促、参与本单位定期进行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并切实做好安全整改工作。积极配合学校管理部门做好各类安全隐患的上报工作与安全整改工作。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1.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以及学校有关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实验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高度重视并自觉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清晰明确;
2. 实验中心(实验室)各项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完善并张贴规范,安全警示标识清晰明确,安全防护设施及消防等器材配备齐全有效,实验设备维护良好,实验环境干净整洁;
3. 认真组织开展实验室日常安全教育、应急演练及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实验室安全工作台账清晰,全年无安全事故发生。
三、评选数量
(一)优秀实验室安全管理员8名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先进集体5个
四、评选程序
(一)优秀实验室安全管理员
1.各单位负责组织、推荐本单位的优秀实验室安全员,填报《优秀实验室安全管理员推荐表》;
2.学校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组织评审;
3.学校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报校领导审核后,进行表彰奖励。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1.申报单位填写《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2.学校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组织评审;
3.学校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报校领导审核后,进行表彰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二)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推荐表需分别报送书面及电子材料各一份,书面材料须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23年12月22日16:00前交信息技术中心,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地 址:信息技术中心办公室(A9306)
联 系 人:杨帆
联系电话:64289890
邮 箱:xxjszx@ccibe.edu.cn
附件1:“优秀实验室安全管理员”推荐表
附件2:“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信息技术中心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