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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级实验指导书建设项目结题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03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年度实验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对校级实验指导书建设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本次结项为2025年实验指导书建设立项项目,详见《重庆对外经贸学院校级实验指导书建设项目立项名单》(附件 1)。

结题材料

按照签订项目合同规定,满足结题验收条件者,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材料如下:

(一)结题验收报告(附件 2);

(二)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实验指导书(附件3),或按出版格式编辑完成的实验教材;

(三)如项目有延期或变更,需提交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实验指导书建设项目变更情况备案表(附件4)。

三、验收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验收相关材料;

(二)各教学单位负责人对实验指导书或实验教材内容(含意识形态)进行审核,并在实验指导书和结题验收报告材料上签字盖章;

(三)实验教学管理中心组织专家对实验指导书或实验教材的学术性、科学性及意识形态等方面进行评审;

(四)根据专家意见,综合研究确定结题验收结果,并公布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名单。

、验收结论

(一)实验指导书结题验收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暂缓结题、不合格五档,项目结题验收结论达到良好及以上予以结题,并以学校内部讲义形式正式启用;对验收结论为“优秀”的实验指导书,使用周期满2个学期,并通过对内容不断完善后,学校将遴选质量较高的指导书进行出版。

(二)结题验收结论为“暂缓”的项目须进行整改,下一年重新申请结题验收。

(三)不能按时提交结题材料且不办理延期手续的项目,以及验收结论为“不合格”的项目将予以撤项。

五、材料报送

各项目负责人务必于2025年12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实验教学管理中心。电子版材料需单独建立文件夹并发送至邮箱:syjxglzx@ccibe.edu.cn(文件夹命名方式:学院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编号),发送邮件时请在主题栏注明“学院名称+校级实验指导书建设项目结题材料”。纸质版材料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签字盖章后送至实验教学管理中心办公室(A9503)。提交时请核对材料内容和数量,确保与电子版一致。

、工作要求

各教学单位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各项目负责人,督促项目组按要求完成材料准备与提交,确保结项工作有序推进。

联系人:柳荻秋   电话:64289940  





实验教学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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